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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想是消費著的權利 & 商家的無奈 

站在消費著上應有的權利需要爭取的

而站在商家的角度上只有無奈的處理所謂的客怨

就像小孩子  有吵鬧就有糖吃一樣的道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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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價飆漲,懂得善用客訴,還能為自己多爭取一些權益,綽號叫「阿不多」的三十三歲黃姓上班族,在拉麵店擔任企畫人員,擁有十五年客訴經驗,客訴成功率達九成,他獲得的賠償物品包羅萬象,從金錢、汽車輪胎、五星級飯店住宿券、免費KTV和餐券等。

馬自達汽車的維修工人,帶著方向盤到「阿不多」家免費更換零件;乾洗店提供他免費洗二十五件衣服,環保局派人幫他把鄰居家的花盆移走,百貨公司美食街的老闆奉送上兩千元紅包,他不僅自己的客訴案子成功,還幫朋友爭取了近萬元的汽車維修費,大家都喊他「客訴達人」。

有一次「阿不多」衣服送洗,事後拿回後發現內襯被洗破了,他回到乾洗店去要求補救,第一次,乾洗店幫他把內襯縫好,卻車工不佳被他退回,第二次改由專業修補店修補之後才過關,他還與業者協商,最後得到免費洗二十五件衣服的賠償。

另一次是他買了一輛進口汽車,業務員原本答應幫他更換有瑕疵的方向盤,卻事後反悔,他於是向對方上司投訴,投訴未果,他再一層層往上投訴,隔了一個月,車廠總經理親自致電給他,並讓工人帶著方向盤到他家為他更換。還有一次,他買了一件皮衣,店員承諾他不會下折扣,沒想到隔了兩天,卻下殺三折,他去找店員理論,「消基會規定有七天鑑賞期,我可以先要求退貨,再以三折價買回來呀!」最後,店家雙手奉上差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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